问题 | 父母在外地监护人是谁 |
释义 | 父母在外地监护人是父母。监护是对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履行监督和保护职责的人。对监护人有争议,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有异议,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可直接向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监护人的权利具体如下: 1、有权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有权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有权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4、有权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5、有权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监护人依法行使监护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干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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