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及指认现场刑事拘留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
释义 | 抢劫罪需要指认现场吗? 在被抢劫之后,一般情况是需要指认现场的,但是目前有很多的摄像头,所以经常在办案的过程中需要结合实际的内容进行确定,并不是说一定需要指认现场,在涉及到重大案件的过程中,警方会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的一些证据收集。 刑事拘留现场需要手机取证吗?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的,如果手机涉及到这个案件就会被调查取证,因为手机中可能会存在着一些电子证据,这个是警方破案的重要证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 需要拘传的,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刑事拘留家属怎么处理 家人被刑事拘留,家属应该及时聘请律师,并且申请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寻衅滋事公开指认现场是什么存在哪些问题 “指认”是指侦查实践中,侦查机关为了查找和印证刑事案件的某些事实和情节,在抓获犯罪嫌疑人以后,组织犯罪嫌疑人对有关场所、物品等进行查找和确认的查证方法。 (一)“指认”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目前,我国法律关于侦查行为的规定主要集中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中。尽管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出现了“指认”二字,这里“指认”的主体是“被害人或者亲眼看见的人”,并不包括侦查实践中“指认”的最主要主体——犯罪嫌疑人。可见,我国《刑事诉讼法》以这种方式出现的“指认”二字,并不能成为“指认”的法律依据。 (二)实践中运用的“指认”常常有指供嫌疑; (三)“指认”的操作缺乏保障安全的配套措施; (四)指认结果的准确性受多种因素影响; (五)配合使用的法律文书不规范。 刑事拘留错误怎么处理? 1、刑事拘留错了,被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2、《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3、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即有权获得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条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 组织辨认前,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避免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 该内容由 张豆豆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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