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舟山驾驶人申请恢复驾驶资格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舟山驾驶人申请恢复驾驶资格需要什么材料 1、身份证明 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二、舟山驾驶人申请恢复驾驶资格办理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不具有记满12分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情形; (二)申请人属于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三年以内未换证的;若已超过原准驾车型的允许准驾的年龄或者身体条件发生变化的可与降低准驾车型合并办理; (三)申请人应当在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后二年内(即未超过有效期三年)完成考试,逾期未完成考试的,终止恢复驾驶资格。 温馨提示:申请人需到具备互联网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体检。 三、舟山驾驶人申请恢复驾驶资格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四、舟山驾驶人申请恢复驾驶资格办理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修)(公安部139号令) 第七十七条 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第八款(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第九款(八)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第一十三款有第一款第七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第一十四款有第一款第八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