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婚后购房,如果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出资,房子在自己名下且支付全部首付款则按份处理,否则按个人财产处理。如果房子在双方或对方名下,个人财产出资视为对对方的赠与,整个房子按共同财产处理。 法律分析 婚后购房,如果一方使用婚前个人财产出资,且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且支付的是全部首付款,则该方按照出资比例享有产权;如果支付的是全部房款,则该房产视为该方个人财产。如果房产登记在双方或对方名下,那么一方使用个人财产出资的行为视为对对方的赠与,整个房产按共同财产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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