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合同成立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
释义 | 合同成立时,如果存在违约情况,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的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任以及赔偿损失的责任。如果一方的违约导致对方损失,那么赔偿金额应当等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然而,赔偿金额不得超过违约一方在签订合同时可以预见或应当预见的损失。 法律分析 合同成立存在违约情形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一方违约导致对方损失时,应赔偿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对违约方而言,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其在签订合同时预见或应当预见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该内容由 张诗浪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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