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一方所得的财产,除非夫妻间另外有约定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获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由当事人协商分割。若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原则上法院会均等分割,但若一方生活困难等情况,法院可以会照顾生活困难一方,予以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一、孩子两岁离婚判给谁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夫妻离婚哪些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以下这些属于共同财产: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 (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如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