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按照如下方法过户: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协议处理房产纠纷的,可以持离婚协议、离婚证等材料,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若起诉处理的,可以持生效裁判文书,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