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采用文字、图片、言论、拉横幅等方式捏造、散布虚假事实贬损法人商业信誉和产品信誉的,毋论是在网络上、媒体上还是在公司门口等,均构成对法人名誉权的侵权。 与自然人名誉权不同的是法人名誉权更多地体现为商业价值,因此,对法人名誉权的侵害方式主要是诽谤,即虚构、散布虚假事实贬损法人名誉的行为。 法人名誉侵权的损害后果就是法人名誉受损,具体来说,就是导致外界对法人所拥有的外界对自身生产能力、商业信用、产品质量、经营状况、资产状况、声誉形象等方面的社会评价有所降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一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