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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规定代书遗嘱如何立
释义
    2、由立遗嘱人口述,代书人作记录。
    3、代书完毕,代书人必须向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宣读遗嘱全文。之后,代书人应注明订立遗嘱的年月日和地点,并记明代书人姓名。
    4、最后,由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签名。
    【相关延伸】
    问:订立代书遗嘱的条件有哪些?
    答:订立代书遗嘱的条件有以下这些:
    (1)实质要件:
    ①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③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④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其一,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其二,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其三,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2)形式要件:
    ①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
    ②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
    ③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遗嘱如何生效
    代书遗嘱的生效需要符合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实质要件即首先要确保该份遗嘱在内容方面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所立内容必须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所处分遗产也须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形式要件包括:
    1、代书遗嘱须由被继承人亲自口授遗嘱内容,并由其中的一个见证人代为书写。
    2、代书遗嘱须有两人以上在场见证,见证人中的一人可为代书人。
    3、遗嘱见证人须在场亲自见证代书遗嘱的全部过程。
    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都需要在遗嘱上签名,代书遗嘱上必须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规定立代书遗嘱继承人在场可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没有规定立代书遗嘱继承人是否在场的问题,但明确规定了继承人不能作为代书遗嘱的见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代书遗嘱如何生效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代书遗嘱效力的确定,要看两方面,一个是代书人和见证人是否具有代书以及见证的资格,另外一个则是订立遗嘱的流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作为代书人和见证人的资格方面我国法律是有相关限制的,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作为遗嘱的代书人和见证人。第一,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应当是成年人或者是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人;第二,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理智健全的正常人,精神失常、丧失理智的人不得作为遗嘱代书人和见证人;第三,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能够了解遗嘱内容、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在通常情况下,盲人、文盲、不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不能成为该遗嘱的代书人或见证人;第四,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与继承遗产无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和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成为该遗嘱的代书人或见证人。本纠纷中,林先生的遗嘱是由小张代为起草、打印的,是代书遗嘱的形式,小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且不与李先生遗嘱中涉及的财产有利害关系,符合作为遗嘱代书人和见证人的资格。但是,是否小张符合代书人和见证人资格就可以说明林先生的遗嘱有效呢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小张所书这份遗嘱缺少法律规定的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的形式要件,同时,小张作为代书人、见证人,他并未见证遗嘱最终形成的整个过程,违反了见证人须在场见证的法律规定。因此李先生的遗嘱缺乏代书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订立遗嘱的过程存在瑕疵,是无效的。
    代书遗嘱如何鉴定
    一、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而代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即a、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b、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c、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3)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二、需要注意的是,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4) 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如何立遗嘱继承房产
    1、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2、写明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3、写明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5、最后,立嘱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如果是代书遗嘱的,还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分别在遗嘱上签字,注明年、月、日。【辟谣】立遗嘱必须到公证处吗?真相:不是解析:如果办理遗嘱公证的话,就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但公证遗嘱并不是唯一有效的遗嘱形式,我国法律共规定了自书、代书、口头、录音及公证遗嘱这几种形式,不管当事人订立何种形式的遗嘱,只要遗嘱在内容及形式方面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就属于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有效不需要公证,但是公证遗嘱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提醒】在什么情况下立遗嘱无效?在以下这些情况下立遗嘱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3、伪造的遗嘱无效。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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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0:0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