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患病期间的工资支付问题 |
释义 |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根据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工资待遇根据医疗期长短给予不同比例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员工试用期内患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包括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者、患职业病或工伤丧失劳动能力者、在医疗期内的患病者等。 法律分析 依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的70%的病假工资,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的60%的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员工试用期内患病能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为了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结语 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的时间根据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来确定,为三个月至二十四个月不等。在医疗期内,企业需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于员工试用期内的患病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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