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试用期结束后没有签订合同即为转正。试用期被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后无需再签新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只约定了试用期,那么试用期将被视为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试用期过后未签订合同即视为转正。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期限,过了试用期不需要再签署新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只约定了试用期,而试用期并没有成立,则试用期将被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应按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该内容由 张洪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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