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试用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未超过一个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