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股份回购有哪些法律救济 |
释义 | 一般不判定回购行为无效,而是采取罚没违法所得以及对责任人予以行政制裁的措施。 当发生非法股份回购行为时,公司的董事应对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董事对公司经理以及其他业务人员负有监视、监督义务。 因董事的行为终究为违法行为,当该行为给公司带来损失时,应对公司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一、公司解散后法律责任有哪些? 公司解散的法律责任: (一)清算组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即清算义务人)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三)股东或发起人出资不足的补充连带责任,未缴出资股东以及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承诺第三人的补充连带责任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在工商登记部分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的第三人可以承担民事责任。 二、小股东权益的公司法救济方式是什么 小股东权益的公司法救济方式如下: 1、完善股东的知情权,对董事、监事的质询权,强制控股股东披露其与公司的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使小股东能对其进行监督。 2、强化董事的义务与责任,规定董事不履行义务的救济措施,董事执行职务过程中故意、重大过失损害小股东权益应对小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3、强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责任,规定经理不履行维护小股东权益义务的救济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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