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著作权 归作者。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生前及死后50年,在其死后的50年中,相关权利由其 继承人 享有,但署名权等非财产性权利除外。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者继承人行使著作权。 《 著作权法 》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法律客观: “著作权”和“版权”的概念普通民众并不是很清楚两个词汇的真正含义。“著作权”和“版权”都是外来词,“著作权”和“版权”的起源有所不同,分别反映了著作权立法史上各国对相关法律保护重点、保护对象、保护内容和保护形式的不同选择。“著作权”和“版权”在我国学术界也产生过分争,至今相关著作有称“著作权”,也有称“版权”的。著作权法是随印刷技术的推广而出现的,所以早期法律更多保护的是印刷专有权“翻印权”copyright日本学者译作“版权”,保护的是出版商的利益,而作者的权利受到漠视。随着要求保护作者的权利的呼声越来越高,英国于1709年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安娜法》,该法从主要保护印刷者而转为主要保护作者。法国1793年颁布了《作者权法》,大陆法系国家的著作权制度都沿用了法国的“作者权”概念,我国的“著作权”来自日本,著作权即是著作人的权利,等同于作者权。在著作权立法现代化、国际化潮流的推动下,其立法基本制度和基本原则已经出现相当程度的整合与趋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四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法律如此规定表明著作权即为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