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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
释义
    

法律主观:
    


    劳动争议仲裁 受理范围如下: 一、因为订立 劳动合同 或者变更、 解除劳动合同 发生的争议; 二、有关钱财方面的争议,如劳动报酬、 工伤 医疗费 、经济补偿等发生的争议; 三、有关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争议,如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福利等方面。
    

法律客观: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 劳动争议 ,适用本法: (一)因 确认劳动关系 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 终止劳动合同 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 辞职 、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社会保险 、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 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 法规 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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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4 7:0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