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女方起诉离婚都要什么材料 女方起诉离婚所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一)起诉状、证明身份的身份证、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码、证明双方婚姻关系的结婚证、证明子女抚育情况的出生证。 (二)是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如短信记录、电子邮件、聊天记录、悔过书、保证书等等。 (三)有关于财产情况的证据材料,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账号等。 (四)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证据,如收入证明等,各案不同具体需要因人而异。 二、起诉离婚程序要多久 (一)起草起诉状; (二)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四)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五)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六)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七)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八)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三、诉讼离婚制度有哪些特征 (一)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也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以此为据裁判是否许可当事人离婚。 (二)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对争议处理起主导作用,它要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和理由进行审查,是否准予离婚取决于人民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也可以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请求。 (三)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调解和判决,在发生法律效力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依另一方的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