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义务兵期间,获得嘉奖,这是对义务兵服役期间的表现认可。按照部队的相关规定,义务兵在服役期间获得嘉奖,可以获得相应奖励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 第二十五条 在作战、训练或者其他工作中的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或者被评为优秀基层官兵的,给予嘉奖。 第二十六条 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联系实际回答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