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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投标保证金的返还
释义
    

法律主观:
    


    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的情况有: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2、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3、中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4、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被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立案查处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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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3:3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