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中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劳动合同中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的区别在于解除依据,前者按照双方约定执行,后者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单位可以根据法定情况解除劳动关系,如试用期不符合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劳动者也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如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保费等。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双方约定不得超出法律范围,否则约定无效。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中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合同中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的区别是:按照双方约定还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执行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时,需要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有法律规定的,不能随意订立,同时也不能轻易的解除,双方在劳动合同中自行约定解除条件的,属于无效约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有明确的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不允许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超出法律规定对解除合同进行约定。 二、单位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定情况有哪些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特殊情况下的规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几种情况是什么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特定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意味着解除劳动关系,如果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有相关规定的,双方的约定也必须要符合法律,不能超出法律的范围自行约定,否则即使双方约定后达成一致,但是不符合法律要求的,此约定也是不被认可的,不具备法律效力。 结语 经过仔细分析劳动合同中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的区别,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劳动合同中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的区别在于执行的依据。约定解除是根据双方的协议执行,而法定解除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执行。劳动合同的解除必须遵循法律规定,双方约定的解除条件无效。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法定情况解除劳动关系,如试用期不符合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劳动者也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劳动报酬等。需要注意的是,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双方约定不能超出法律范围。只有符合法律要求的约定才具备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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