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能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不能。我国法律对能够申请强制执行的执行根据有明确的规定,即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支付令; 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给付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等。 对在民政部门达成的离婚协议书,不能作为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 此外,如果是涉及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是不适用强制执行的,若强制执行会伤害到孩子,引起心理创伤。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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