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人员再有民事案怎么处理 |
释义 | 缓刑人员在考验期有民事案件的,不影响缓刑的执行,并没有违反缓刑考察期的相关规定。法院一样按照民事诉讼法审判。 一、缓刑可以开无犯罪证明吗 缓刑不可以开无犯罪证明。被判缓刑,已经有了案底。判处缓刑需满足以下条件: 1、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至于再危害社会; 3、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缓刑是我国相关规定的一种特殊的刑罚执行方式,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罪犯不实际执行所判的刑罚,而是在缓刑考验期内进行社区矫正,并根据罪犯地缓刑考验期内的表现来决定是否需要实际执行原判的刑罚。 二、缓刑和假释的撤销区别 在假释的考验期间内,被假释的罪犯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关于假释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还没有构成新的犯罪的,按照法定的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还没有完成的相关刑罚。在撤销缓刑的方面,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的考验期间内又犯新罪,或者在判决宣告前发现有其他没有判决的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 三、65岁老人服刑的规定是什么 65岁老人服刑,法律上并没有具体的量刑情节,按照一般主体量刑情节来计算。 服刑期间会结合监狱的实际情况以及身体状况来确定待遇问题。监狱也不会强迫服刑人员超体力劳动。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77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 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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