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定继承份额? |
释义 | 继承原则:同等分配遗产。有困难或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得更多。未尽扶养义务者应少分或不分。协商同意可不均等分配。确定继承份额的原则如下:同一顺序继承人应当均等继承遗产的份额。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如果继承人尽了被继承人的主要扶养义务或与之共同生活,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若未尽扶养义务,则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如果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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