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汽车被盗或被毁的情况下,涉及到保险理赔的问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具体证明材料包括:报警记录、保险单、行驶证、购车发票、维修保养记录等文件。 法律依据: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车辆被盗、抢劫、抢夺造成损失,应当及时报案。保险公司职责认定免责、赔偿。 2.《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保险人应当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及有关证明文件之日起60日内,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对于未支付的保险金,保险人应当向受益人支付利息。 3.《保险法》第六十四条 保险人有权向保险合同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受益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利害关系人,调查与保险事故有关的问题,并要求其提供有关资料。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保险公司在受理理赔申请时,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理赔。申请人应当及时报案,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以备后期理赔流程中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