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到传票后可以私下调解吗 |
释义 | 可以调解。传票是指法院的法律文书,向案件的当事人送达,告知当事人出庭的时间地点等内容。在开庭时,法院会询问双方是否接受调解,如果不接受调解,法院就会开始审理案件。所以传票送达后,仍会调解。调解是指双方在有关组织下,自愿协商解决纠纷,使双方和解的措施。调解可以有效解决纠纷。 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有权要求撤回其起诉。申请撤诉的方式包括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这是当事人对其诉讼权利行使处分权的表现。 收到法院传票介绍如下: 1、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可以和对方和解,达成协议。建议协商一致后让法院出具调解书。当法院送达传票的时候,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最好要签收。 3、因为不管是否签收传票,之后的诉讼程序依然会照常进行,如果没有签收传票的话,之后的诉讼对自己(公司)不利。因为拒收传票,而且不去参加开庭,那么就相当于放弃了自己举证等诉讼参与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九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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