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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还可以取保吗
释义
    1、可以。羁押期内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法律知识:《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第九十八条羁押期内不能办结的处理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刑罚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二)变通条件: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证据和程序条件。
    1、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2、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3、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的;
    (四)可能出境条件: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五)不得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的限制条件【公安机关规定】:
    1、累犯;
    2、犯罪集团的主犯;
    3、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5、暴力犯罪;
    5、其他严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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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3:4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