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与《职工工伤保险金支付办法》,工伤后的职业转换费用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目的是帮助工伤人员转换职业并提高生活质量。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该费用可以用于购房。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或者在工作过程中突发非本人原因引起的严重身体疾病需要转换职业的,可以按照规定给予职业转换费。” 2.《职工工伤保险金支付办法》第十八条:“职业转换费是帮助工伤人员转换职业的费用,由本单位向省级工伤保险基金缴纳。工伤人员职业转换费转换后使用情况,由基金管理机构监督检查。”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负伤造成的丧失劳动能力,由省级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津贴和医疗费用。” 综上所述,工伤后的职业转换费用不能用于购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