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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可以提供异议吗
释义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可以提出异议。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一、担保人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担保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必须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和刑事判决。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执行人。法院受理。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违法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驳回。申请复议。
    二、借贷被起诉怎么处理
    如果贷款太多无法偿还,原告如果被起诉就不会被判刑。法院将根据原告的要求强制执行他的全部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对债权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后,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三、支付令能否作为执行依据
    能。法院发出支付令后,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又不申请异议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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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6:4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