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审查受理侦查机关移送的审查起诉的案件,如果证据或其他材料不足的要求补充材料或者补充侦查,对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四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计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