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
释义 | 需要带着身份证、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一、请问房产继承如何办理? 房产继承办理的流程为: 1、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直接申请继承变更,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认真核实材料真伪,确认无误进行受理; 2、7个工作日后带着身份证到房管部门开具缴费单,持交费单据到指定银行缴纳手续费:每平方1元和登记费80元,之后持回执到房管部门领取房权证。 二、代办房产证需要什么手续及证件 需要双方提供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买卖合同、还有当地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测绘图、评估报告、契税单、个税单(缴纳或减免)、营业税单(缴纳或减免)、过户确权审批表;若是有共有权利人还需要提供和卖方同样的材料。 三、一般过户房产证都需要什么流程 签订协议,在达成购买共识后双方必须签订一个购买合同,在合同中要明确的说明房屋的面积、价格以及首付的比例等,签订合同后,买卖方就可以到不动产中心预约过户的时间,办理过户手续。收到通知后,卖方需和所有的产权人带着产权证和身份证以及购房合同等材料到不动产中心办理,买方既要带着身份证和结婚证等材料去办理。在办理的过程中,如果有产权人无法到场办理的,需要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人必须出委托公证书,代理人签字。办理完后缴纳相关的费用,比如税费、印花税以及工本费等,缴纳完成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了,这样该房屋完成了过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发生变更的材料; (三)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补充协议;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税费等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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