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开庭当事人必须到场吗 |
释义 | 离婚案件中,原告委托代理人也需亲自出庭,否则法院将撤诉处理。原告如有合理理由不出庭,需提交书面意见。被告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可进行缺席判决。缺席方有权救济和保护,可提起申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或变更抚养权。若判决已生效,缺席方不得提起再审。若当事人不在国内居住,可委托律师代理参与离婚诉讼。 法律分析 1、离婚案件原告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也应当本人亲自出庭。 因为离婚与否是涉及人身权利的重大问题,应当由本人作出,即使原告聘请了律师作为代理人,并特别授权给律师,律师也就财产等部分有权代表原告作出处分,律师是无权就身份关系方面的进行处分的。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协议离婚和被告起诉离婚可以的)。 2、原告有合理的客观理由不出庭的,必须提交书面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出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特殊情况一般指原告身患重病、因为自然灾害无法出庭等客观原因。 3、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离婚案件中,被告并可以不到庭参加诉讼 民诉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缺席方的权利救济和保护 不论缺席方是的确无法获知诉讼离婚开庭信息,还是恶意回避的,只要缺席方认为有错漏,或者对权有异议,或者对债务承担比例不服的,缺席方都可以就财产和子女提起申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和变更;或者缺席方重新提起诉讼,请求依法重新财产或变更抚养权。 但是在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且判决已经生效的情况下,缺席方不得就离婚提起再审。 四、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在国内居住的,可以委托律师办理,本人不回国参加诉讼。 在国内法院进行离婚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国律师作为代理人,国外律师只能以公民代理人的身份代理,参考《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可否不回国进行离婚诉讼》。 结语 离婚案件中,原告应当亲自出庭,即使委托了代理人。离婚是涉及人身权利的重大问题,应由本人作出决定。如果原告不出庭,法院将撤诉处理,且在6个月内无权再次起诉离婚。若原告有合理理由不出庭,必须提交书面意见。被告可以缺席参加诉讼,但可能面临缺席判决。缺席方有权救济和保护,可提起申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或变更抚养权。若判决已生效,缺席方不得提起再审。如果当事人不在国内居住,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参与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四十条 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 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