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看代理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在满足第一条情况下,再看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授权程度: (1)如果是特别授权,写明代理人可以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提起上诉,进行和解、调解,接收法律文书。那么,代理人有资格起诉对方。 (2)如果是一般授权,写明代理人可以代为起诉、应诉;代理申请诉讼保全或证据保全;申请回避,向法庭提供证据,鉴定人和勘验人,要求重新鉴定调查或勘验请求调解,发表代理意见;申请执行;双方商定的其他可以代理的事项。那么,代理人没有资格起诉对方。 一、委托合同和代理合同的区别 委托合同与代理合同没有区别仅仅是叫法不同而已,他们又都可以叫做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人也可以叫做被代理人,代理人也可以叫做受托人,只是称呼不同,本质上并无区别。 我国民法设立委托代理关系的意义在于,如果委托人本人不愿意、不能够亲自参与某种民事活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其劳。这时,受托人也就成了本人的代理人,其在参与受托民事活动时的行为后果可以直接归结于委托人本人。 委托内容主要包含委托事务的内容、委托权限、委托期限以及特别授权的事项。代理人应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其代理行为应当保障委托人合法权益,不得采取侵害委托人的行为。代理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如果超出权限代理的,属于无权代理,其行为效力待定,须经委托人本人追认方可生效。 二、委托合同是什么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