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设立质权与合同成立有关。设立质权时,双方当事人需以书面形式签订质押合同。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指印后即成立。质权是在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的。 法律分析 设立质权与合同成立有关。设立质权的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合同在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时成立。质权在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该内容由 郝恺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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