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大病 医疗保险 的参保人员基本 医疗保险报销 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 其中,大病医疗保险不予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具体如下: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因本人违法或 医疗事故 造成伤害的; 3、患 职业病 、因工负伤或者 工伤 旧病复发的;因 交通事故 造成伤害的(推荐购买商业 意外伤害保险 ); 4、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5、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 6、按国家和本市规定 医疗费用 应当自理的(推荐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一般的大病险都包括: 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等,所有参合农民都纳入大病保障范围。 法律客观: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 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