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后离婚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夫妻分居后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离婚: 一、协议离婚。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了,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办理协议离婚。 二、诉讼离婚。如果无法办理协议离婚的,可以由一方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办理诉讼离婚。 一、领证不满一年怎么离婚 领证不到一年想离婚的,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一系列问题协商一致的,双方可以一起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然后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后再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如果双方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则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办理诉讼离婚。起诉后如果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就会判决离婚;反之如果法院认定双方感情尚未破裂的,则不会判决离婚。 二、财产纠纷罪,可以判决离婚吗? 可以。离婚是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也就是说,如果因为财产纠纷,当事人双方如果都明确表示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对于财产分割存在争议,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可以选择去法院诉讼离婚。 三、离婚协议一方不签字怎么办 离婚协议如果一方不签字,则无法办理协议离婚,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或者双方可以就有争议的条款重新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在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无法协商的则只能办理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的,一般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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