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商标代理人资格考核申请书; 2、申请人学历或学位证明和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3、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的工作简历和居民身份证; 4、申请人所在的单位或者拟调入的商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意见书; 5、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关商标法律的文章的复印件; 6、考核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商标代理人资格考核办法》 第六条 申请考核授予商标代理人资格的,应当提交下列书件材料: (一)商标代理人资格考核申请书; (二)申请人学历或学位证明和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三)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的工作简历和居民身份证; (四)申请人所在的单位或者拟调入的商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意见书; (五)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关商标法律的文章的复印件; (六)考核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 商标局对申请考核授予商标代理人资格的书件材料进行审查,分别作出批准授予资格或者不予批准授予资格的决定。对批准授予商标代理人资格的,颁发《商标代理人资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