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起诉书中是否需要填写被告家庭住址? |
释义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一般要由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但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在原告地法院提起,或者在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起诉被告必须得去被告归属地么? 1、诉讼管辖是很复杂的问题,具体到哪个法院起诉,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类型来判断。2、一般情况下,原告都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是个人的,住所地为经常居住地,即其在户口所在地之外居住满一年的地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六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七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知道被告人的住址怎么办? 起诉不知道被告的住址的处理办法是:人民法院已有的信息能确定被告是谁的,即使不知道被告的住址,也会立案进行公告送达。人民法院通过已有信息无法明确被告的,属于不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当让当事人提供能确定被告的住址信息,当事人确实无法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立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公告送达应当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公告送达起诉状或者上诉状副本的,应当说明起诉或者上诉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应当说明出庭的时间和地点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当事人有权上诉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第二百零九条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补正。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起诉对方不知道对方住址,怎么办? 起诉不知道被告的住址的处理办法是:人民法院已有的信息能确定被告是谁的,即使不知道被告的住址,也会立案进行公告送达。人民法院通过已有信息无法明确被告的,属于不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当让当事人提供能确定被告的住址信息,当事人确实无法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立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公告送达应当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公告送达起诉状或者上诉状副本的,应当说明起诉或者上诉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应当说明出庭的时间和地点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当事人有权上诉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第二百零九条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补正。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一审驳回起诉咋么办? 法律分析:裁定驳回起诉,是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的起诉后,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起诉不符合提起诉讼的法定条件,决定驳回原告起诉的一种结案方式。如果原告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的起诉,而一审裁定驳回起诉,属于错误采取驳回起诉的方式结案。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上诉案件,如果发现这一问题,应撤销一审裁定,发回重审。因为,原审人民法院已经立过案,并且已审理了该案件,不需要再指定原审人民法院立案审理。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七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上诉案件,如认为一审裁定有错误,应裁定撤销一审裁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原告在广东起诉被告,开厅是在被告所在地,还是在原告所在地,被告在吉林? 一、起诉是在原告所在地还是被告所在地1、起诉是在原告所在地还是被告所在地,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二、起诉的流程是什么起诉的流程一般如下:1、写好诉状,去当地法院立案;2、立案后看自己的案子归哪个审判庭管,然后给被告送达开庭传票;3、开庭,在法庭上各自陈述事实和理由;4、法院经过审理后下达判决书让双方签字领取;5、领取后15日内都没有上诉的话判决就生效;6、判决书中会规定生效后几日内让被告支付欠款,如果到时候被告不支付的话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直到得到自己该得的款项。 该内容由 林上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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