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请病假扣工资是合理的,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最低工资参照每个地区的标准。法律规定:请病假在6个月以内者,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超过6个月时,病伤假期工资停发,改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其标准如下:本企业工龄不满1年者,为本人工资40%满1年未满3年者,为本人工资50%年及3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60%。此项救济费付至能工作或确定为残废或死亡时止 法律依据:《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第十七条 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超过六个月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 病伤假期工资停发,改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 其标准如下:本企业工龄不满一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四十满一年未满三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五十年及三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此项救济费付至能工作或确定为残废或死亡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