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市硕士人才补贴 |
释义 | 南京市对硕士研究生的补贴标准为每月800元。 南京市对硕士研究生的补贴条件如下: 1、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国内高校毕业生; 2、依法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个月; 3、硕士研究生给予1000元/月、博士研究生给予2000元/月的补贴; 4、补贴期限不超过36个月。 南京市对硕士研究生的补贴材料清单如下: 1、南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扬帆计划申报表; 2、劳动合同书或聘用协议; 3、国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任意一项即可)。 南京市对硕士研究生的补贴注意事项如下: 1、租房补贴申请须在来宁就业后一年内提出申请; 2、租房补贴、购房贴尾款补贴及过渡性住房补贴不能同时享受; 3、补贴发放时长为5年,每年核发一次。申请期间如中断缴纳社会保险,需按月折算并补缴自中断之月起12个月的社会保险后,方可连续计算; 4、租房补贴自审核通过申请之日起满一年后,不再享受该市其他房补。 综上所述,具体申请条件和补贴标准可能因政策、时间和具体情况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建议在申请前先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以获取最新的补贴政策和申请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逐步完善和实施与非全日制用工等灵活就业相适应的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帮助和服务。 第二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指导,提供政策咨询、就业培训和开业指导等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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