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先,劳动 合同的终止 是指劳动 合同的法律效力 依法被消灭,也就是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义务不复存在。其次,合同终止的事由主要有以下几种:合同期满; 约定终止条件 成立;合同目的实现; 当事人死亡 ;劳动者退休;用人单位消灭;合同解除。最后,我国法律规定患病职工在医疗期内 劳动合同到期 用人 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医疗期满,这种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限制了用人单位的权利,但法律并没有限制劳动者的权利,患病职工 劳动合同期满 后如果主动提出 终止劳动合同 ,法律是予以认可的。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如果职工患重病或绝症,用人单位还可以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