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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能否请求承租人支付租金又请求解除合同
释义
    《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出租人不能起诉既请求承租人支付合同约定的全部未付租金又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只能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要么选择要求承租人支付合同约定的全部未付租金,要么选择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支付合同约定的全部未付租金,人民法院判决后承租人未予履行,出租人再行起诉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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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0:3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