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在外地怎么办离婚 |
释义 | 一方在外地怎么办离婚 一方在外地怎么办理离婚,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2、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户籍所在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3、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 异地诉讼离婚手续如下: 1、写好离婚起诉状;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不服的可以上诉吗 对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离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 上诉权是诉讼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人民法院必须依法保障上诉权的正常行使,不能以任何借口干扰或剥夺。当事人行使上诉权有期限限制,不得超过期限上诉。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上诉的法律规定,正确行使上诉权,以维护自己在诉讼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上诉需要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而裁定通常是在10日内提出。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并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所以,对离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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