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清算信息要多久 |
释义 | 如果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的期限没有作出规定。如果是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清算完毕。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十五条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确认;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人民法院确认。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清算组不得执行。 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或者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第十六条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清算完毕。 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六个月内完成清算的,清算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 一、公司吊销清算程序 根据《公司法》有关清算的规定,清算要经过下列程序: 1、成立清算组。公司解散后,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如清算组逾期不成立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院根据解散公司的具体情况可以指定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等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或其他代表组成清算组,也可选派其工作人员或有关专业人员(如执业审计师)作为清算组成员。 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履行清算职责。清算组应当依法严格履行清算职责,清理公司财产,处理与公司清算有关的未结业务,清缴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等工作。 4、清算方案报确认。清算组制定出清算方案后,应当报股东会、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有主管机关的还要报主管机关确认。 5、实施清算方案。清算方案报确认批准后,按方案实施。 6、注销登记。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部门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司登记部门予以核准后公告。 这六项法律程序全部终结后,解散程序才告结束,公司法人主体资格才归于消灭。 二、公司解散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解散清算程序如下: 1、建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六十日内至少在报纸上公告三次。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3、债权登记。债权人申报期债券时,应当说明债券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登记债权; 4、制定清算方案时,财产处理应按以下顺序安排:一是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二是按第一顺序清偿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未按第一顺序清偿公司财产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5、确定并实施清算方案。清算组制定的清算方案应报股东大会或有关主管部门确认。确认后,清算组可按清算方案执行; 6、清算报告。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 7、注销登记并公告。清算结束后,股东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和确认文件,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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