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员工判刑单位的处理是: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拘役的,拘役期间停止支付工资。期满释放,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由原单位接受并分配正式工作的,可以参照缓刑人员缓刑期满后的工资处理办法执行; 2、受到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在服刑期间停止支付工资。服刑期满后,原单位接受并安排工作的,按照新录用人员的工资办法处理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