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网络技术的恶意运用,扰乱社会的经济秩序,对各国的国家安全、社会文化等构成威胁。 目前,在具体的立法上,很多国家都将网络犯罪直接归到网络犯罪,对网络犯罪作出定义。我国一般把以计算机为主要工具的犯罪和以计算机资产为对象的犯罪总称为网络犯罪。 网络犯罪是在虚拟的世界借助高新技术的手段实施的一种犯罪行为,网络犯罪与当今信息时代发展是联系在一起的,这是一种新型的高智能的犯罪,其产生和发展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因此,犯罪特点不同于一般的犯罪。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