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安置补助费如何确定 安置补助费按下列标准确定: 1.征地前人均占有耕地二亩以上的,为该地年产值的三倍; 2.人均占有耕地一亩以上二亩以下的,为该地年产值的五倍; 3.人均占有耕地五分以上一亩以下的,为该地年产值的七倍; 4.人均占有耕地三分以上五分以下的,为该地年产值的八倍; 5.人均占有耕地三分以下的,为该地年产值的十倍。 二、拆迁安置补偿费有哪些 安置补偿费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拆迁安置补偿费如何约定支付 拆迁安置补偿费支付按以下几种方式: 1.对补偿款的支付,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次性支付也可以约定分次支付,但对履行时间应当进行详细约定,该约定的目的是确定拆迁人的义务履行期限,如在约定期限内拆迁人不履行的,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对支付方式亦应当予以约定,适当的履行方式是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的表现,如一方选择的履行方式导致另一方接受利益困难,则显失公平。如有造成损失的,非违约方可以要求赔偿。但此种权利的救济显然力量不足,一是此种损失往往很小,要求公力救济成本过高;而当事人要求私力救济又无从依据。更重要的是,即使当事人愿意付出高成本以公力救济维护权益,但由于双方之间没有确定的责权划分,维权的过程也非常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