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关系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
释义 | 收养关系的成立要件是:收养人应该具备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被收养人也应该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以及进行了收养登记手续。养父母子女之间的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一、养父母解除养子女关系 可以解除。养父母解除养子女关系,主要需要通过以下三个程序:一是收养关系解除条件。二是收养关系解除的程序和方式。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成年的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也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解决。三是解除收养关系的效力。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即行解除,同时与亲生父母的法律关系可自行恢复。如果养父母丧失正常生活能力且无生活经济来源的,养子女需要给予养父母生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关系的除外。 二、外甥有赡养舅舅的义务吗 法定赡养义务只是存在于直系亲属之间,如父母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再就是养父母与养子女。叔伯舅舅与侄儿侄女以及外甥之间,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如果符合以下三条,外甥还是可以赡养舅舅的: 1、如果舅舅没有其他的赡养人,自己又没有能力保证自己生活的; 2、如果舅舅年轻的时候,为外甥成长提供帮助的; 3、如果外甥有经济能力的而又愿意赡养的; 收养属于一种法律行为,通过这一行为,可以在本来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之间建立一种拟制的血亲关系,在收养关系合法成立之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适用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赡养、抚养的规定。即养父母对养子女有抚养的义务,而在养父母年老的时候,作为成年且有经济能力的养子女,也是要对养父母履行赡养义务的。此外,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互相享有财产继承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