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期间应积极配合调查和审判,否则可能会影响到取保的效力。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被取保候审人应当按照规定到达指定的场所履行取保候审手续,并应当在指定的场所度过每天规定的时间,不得离开指定的场所。被取保候审人有配合调查和审判的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被告人经依法取保候审的,应当遵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的规定,不得拒绝、抗拒配合调查和审判。”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五条:“被取保候审人应当积极配合调查和审判,不得拒绝、抗拒,不得干扰、破坏侦查、审判工作。” 总之,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应当积极配合调查和审判,并遵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的规定。否则将会影响到取保的效力,甚至可能会被撤销取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