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何时可以补办独生子女证? |
释义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办理及补办要求简述。申请夫妻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单位或村(居)证明,审核由户籍所在地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未生育过子女的单身公民收养子女需提供收养证明文件或单位、村(居)证明。证件丢失或未办理可补办。 法律分析 可以。 1、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应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证明,由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予以审核办理。 2、未生育过子女的单身公民,收养一个子女,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文件或者单位或者村(居)收养一个子女证明。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失或者子女十八周岁前未办理的,可以补办。 拓展延伸 独生子女证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 独生子女证是一种身份证明,用于证明某人是独生子女。申请补办独生子女证的流程相对简单。首先,申请人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社区事务管理中心,填写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通常需要提供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父母的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明材料。申请人还需要缴纳一定的申请费用。接下来,申请人需要等待一段时间进行审核和核实。一般情况下,审核通过后会领取新的独生子女证。申请人应当注意,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异,建议在申请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者咨询专业律师。 结语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要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单位或村(居)委员会证明,由一方户籍所在地政府审核办理。未生育过子女的单身公民,收养一个子女后,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文件或单位、村(居)证明。丢失或子女未满18周岁前可办理补办。申请人需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事务管理中心,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费用。审核通过后领取新的独生子女证。申请前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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