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法院交执行款要注意什么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 2、法院受理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要求被执行人限期自觉履行,也可以直接采取执行措施。 3、被执行人未履行的,由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主要包括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措施,并可由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 4、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可由法院中止或终结执行。 5、执行完毕后,由法院办理结案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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