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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元房过户土地使用证是合理的吗
释义
    单元房过户土地使用证是合理的。二手房买卖、继承房屋、赠与房屋的时候其实都是会涉及到房产过户的问题,只有将房产过户到了自己名下,那么才算是从法律上获得了房屋的所有权,之后也才可以实际的处分房产。而办理房产过户必然会涉及到税费的问题,此时根据不同的情况,那么当事人所需要承担的过户税费也不一样。
    一、什么是单元房
    单元楼,又称单元房,在中国大陆特指每户有私人厨房和厕所的居民楼户型,与筒子楼和团结户相对。相当于西方的公寓(APARTMENT)。住户除了出入自己的单元之外,无需和别人共用空间。单元楼对住户的生活隐私保护较好。但也有人称这种户型不鼓励邻里交往,因而促进了城市社区人际关系的冷漠。
    单元房是指设施相对完备,自成体系的独立房子。单元房一般是由厨房卫生间和房间连成的整体,卫生间和房间的数量不限,但必须在同一整体之内。
    二、相关法律依据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
    (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
    (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
    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
    (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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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6:47:04